桦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
证件办理窗口服务职能
一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。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,依法行政,按法律法规政策办事;
二、坚持“先确权、后发证”的原则。要坚持先确定地块权属、完善承包(流转)合同后,再颁(补换)证的原则,保证补换发证工作依法、有序、平稳进行;
三、负责管理、监督、指导各产权交易服务站经营权证颁发、补证、换证工作;
四、负责受理农村土地经营权颁证、补证、换证材料材料审核、登记备案、权属变更确认等工作;
五、负责制定、规范土地经营权证颁(补换)证工作相关文本、流程、工作制度、服务行为;
六、负责宣传相关法律、法规,提供政策咨询,及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的业务培训工作;
七、负责受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(补换)证工作的来信来访、问题解答。